香港许仕仁最大贪污案细节曝光:通过海外公司行贿超千万
据香港信报报道,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卷入涉贪案昨天正式开审,主控官在开案陈词指出,许仕仁贪图私人利益,出任香港政务司司长和行政会议成员期间,透过迂回方式收受来自新地管理层合计超过2880万元(港元(7.7520, -0.0004, -0.01%),下同);其中仅出任政务司司长之前4日内便收取了850万元,包括一笔在许宣誓就任前8小时收取的470万元。主控官相信款项都是由其余4名被告支付的。
所有被告均否认控罪
现年66岁的许仕仁昨天上午9点到达香港最高法院,他被控8项控罪,包括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提供虚假资料及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等,其余4名被告包括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和郭炳联、新地执行董事陈钜源、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所有被告全部否认控罪。
代表控方的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指出,简单来说,此案涉及公职人员凟职,贪图个人享乐,秘密收受款项,许仕仁于案发时即2005年6月至2007年6月担任政务司司长期间,是特区政府第二号人物;之后他转任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一直有收受郭氏兄弟的利益。2005年特区政府面临政治危机,当时的特首董建华3月宣布请辞,外间已盛传由时任政务司司长的曾荫权接任;3月8日已有两份报章率先报道,许仕仁是热门政务司司长人选。
海外公司间接转帐
Perry指案发时陈钜源与许仕仁同样居于新地旗下的豪宅礼顿山第六座,二人份属楼上楼下的邻居,若陈钜源要支付款项予许仕仁,大可以落楼下把支票交给对方,为何要透过如此迂回曲折的途径,陈钜源一度借海外公司将一千一百八十二万元汇往新加坡后,再辗转存入关雄生的户口内。控方指关雄生为了掩人耳目,有时会特意前往不同区的银行分行,例如北角区的银行分行,把十五万元现金,或支票或银行本票存入许仕仁个人户口,或他所控制的德福企业有限公司户口内。
关雄生和许仕仁是相识五十年的好朋友,案发时陈钜源及许仕仁则相识逾三十年的朋友,故此案中五名被告之间的关系密切及互相有信任。
控方指陈钜源从郭氏兄弟处得到款项后,就以复杂间接的方法,把款项转往新加坡,再汇给关雄生,然后再存入许仕仁户口内。
许仕仁获国务院委任为政务司司长前4天,从郭炳江一方再收850万元,包括一笔412.5万元,许于6月30日下午2点宣誓就任前,在上午6点收取的;另于2007年许辞任政务司司长后转职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郭炳江再给他1118万元。
老友关雄生任中间人
控方指5名被告相交多年,互相信任,而郭炳江是成功商人,在2005年担任新地副主席期间,当时主席是他的兄长郭炳湘,新地主要业务是地产发展,旗下有超过900间公司。早于90年代,郭炳江担任新机场计划一个谘询小组成员时,认识了当时担任公务员的许仕仁;两人相识超过20年。郭炳江向许仕仁支付巨款,是因为对方在政府决策中有重要影响力及地位,可接触机密资料,尤其新地经常要和政府谈判,遂安排自己人收料。郭炳联是郭炳江的弟弟,也是成功商人,因为同一理由向许仕仁支付巨款。
至于陈钜源则于1973年加入新地,是新地忠心的高层员工。关雄生更和许仕仁相交逾50年,两人是儿时好友;同时,关又向新地一间附属公司借贷。郭氏兄弟透过陈关两人,以迂回方式支付巨款予许仕仁,主控官表示,案发时陈钜源和许仕仁虽为邻居,分别居住跑马地礼顿山6座38楼和20楼单位,但陈不是直接取款交给楼下的许仕仁,反而透过他控制的Villata公司,转给关雄生,再以多达10个户口交给许仕仁。
世纪贪案时间表
开审第1日
· 廉署人员在郭炳联的日记内,发现提及许仕仁,又指要与胞兄郭炳江商讨给予许仕仁package
· 许仕仁宣誓就任政务司司长前5小时,银行户口收到470万
· 控方力指郭炳江向许仕仁提供利益,是要许成为新鸿基在政府中的代表,并充当线眼
许仕仁涉收受郭氏兄弟利益时序表
2000年
【6月】
许仕仁加入积金局成为行政总监后,其间接受新地旗下公司240万元贷款,后与新地洽谈顾问合约
2003年
【2月】
许仕仁搬入礼顿山相连单位
【5月】
许仕仁与积金局其他董事局成员投票决定续租国际金融中心的办公室
【8月】
许仕仁离任积金局
2004年
【3月1日】
许仕仁透过公司与新地旗下公司签署为期2年的顾问合约,顾问费每年450万元
【5月】
许仕仁接受新地旗下公司300万元贷款
2005年
【2月底至3月初】
传闻前特首董建华落台,由时任政务司司长曾荫权接任;有报章指许仕仁成为政务司司长大热人选
【3月】
许仕仁终止与新地的顾问合约
【4月】
许仕仁从郭炳江收取500万元现金支票
【4月底】
许仕仁从郭炳联收取412.5万元
【6月底】
许仕仁在上任政务司司长前四日,从郭炳江收取共850万元
当中470万更是许6月30日就职当日朝早9时06分,他宣誓5小时前收取
【6月30日】
许仕仁下午2时宣誓就任政务司司长
2007年
【6月30日】
许仕仁卸任政务司司长
【7月1日】
许仕仁成为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
【年底】
许仍在任行会成员期间,收受郭炳江1,118.2万元
2009年
【1月】
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任期完结
资料来源:控方开案陈词
控方部份要点
·许仕仁任职政府各部门逾30年,应知公务员需服务大众,而非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许仕仁曾任职廉政公署,应熟悉反贪污守则
·新地执行董事陈钜源与许仕仁居于礼顿山同一幢大厦,为何陈透过不同途径辗转付款给许,而非直接见面交收支票
·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将涉款分成多笔小额款项,透过10个银行户口、4个途径,交给许仕仁
·许仕仁上任政务司司长前三个月,表面上终止与新地的顾问合约,但却继续收取来自郭炳江的500万元款项
资料来源:控方开案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