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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男曾被判死缓 涉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获国家赔偿157万
2015-07-08 17:01:49
2014年9月,曾因被认定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缓的珠海市小林镇居民徐辉,经法院再审后改判无罪。2014年12月,坐了16年冤狱的徐辉,被决定获得国家赔偿金共计157万余元。其中人身自由赔偿金11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