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制度”,债务人的好帮手
导语: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些债权人不主动实现自己的债权,刁难债务人,让债务人面临巨额的损失。特别是在需要远距离运输的买卖,这种现象很常见。《我顾问》法律咨询本期就为大家介绍面对债权人的刁难的解决办法。
1、什么是提存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是使债务关系消灭的一项重要民法制度,为保障国际贸易,各国立法均有具体规定,我国也在《合同法》中对此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提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债务纠纷的及时解决,更好地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利益冲突,保证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
2、提存的条件
要办理提存,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具有法律规定的提存原因: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
4.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债务人履行发生困难的。
(二)标的物适合于提存。
例如:成套的大型设备、鲜活易腐品等。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均不能提存。
对于标的物不适合提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3、提存的效果
债务人向公证机关完成提存后,将成立一个向第三人履行的保管合同。届时债务人的债务将会免除,在债务人及时通知债权人到保管机关领取标的物后,即可视为债务人已实际履行债务。保管机关也因此对提存物负保管责任,如在提存期间,提存物有损失的由保管机关负责赔偿给领受人。提存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且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未领取提存物的,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4、提存的意义
提存制度的运用范围十分广泛,除了能在商业交易中运用也能在自然人的债权债务中运用。法律中像提存这样的实用的制度很多,想了解更多的法律制度请关注我们。《我顾问》法律顾问团为您保驾护航、精准定位、专门定制、360度服务,如有需要,点击关注,电话咨询,我们为您的公司保驾护航。
原文/刘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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