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到哪个法院打民事官司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会涉及诉讼即我们常说的打官司。那么打官司究竟是到哪个法院去起诉?我国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我顾问》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
1、一般规定。
个人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法院管辖,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法人的住所地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3、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①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②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③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④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4、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不动产所在地
5、婚姻纠纷被告住所地。
①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②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6、婚姻纠纷被告所在地,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7、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
8、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9、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
10、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法院管辖。
11、承揽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加工行为地(视为合同履行地)。
12、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13、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票据支付地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者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14、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15、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
16、申请支付令,债务人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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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谭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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