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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中有人好办事?

2017-03-24 15:20:04

作者:刘梓豪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朝中有人好办事”。在现实生活中,受到这种传统的思维模式影响的人们在遭遇刑事案件时,第一时间会想到是“找门路处理”或者“找有丰富社会关系的律师处理”,但是这样的想法就真的是奏效的吗?其实并不是,下面《我顾问》来为大家分析一下,靠门路处理刑事案件的风险:

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如果在遭遇刑事案件时,家属想着通过找门路、找关系、送礼等手段就能摆平,那么极有可能触犯了刑法中规定的行贿罪。原本的案子还没解决,被关在里面的人没放出来,能够在外面委托律师的近亲属也因为行贿而被抓了进去,这样一来,就再也没人能够帮忙处理原来的刑事案件了。
人财两空
总有那么一些人,打着帮忙找门路的幌子,声称自己能够帮忙解决,然后向当事人家属收取高额费用。但是,这些人口中所谓的门路能起到的作用又有多大,可信度又有多高。如果过分相信所谓的门路,而给了高额费用,到最后对方收了钱而没办事,自己又害怕举报了会被牵连甚至涉嫌行贿罪,只能哑巴吃黄连,落得个人财两空。

错过最佳时
许多人在找关系、找门路的过程中兜兜转转,待发现找关系、找门路行不通的时候,才想起来要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却不知已经错过了处理案件的最佳时机。
刑事案件每个阶段是十分明确的,且律师在每个阶段能做的事情,也是十分明确的。举个例子,家属想要争取取保候审,对于取保候审的最佳时机便是在逮捕之前,如果家属忙于找关系,待逮捕后才发现这条路实在行不通了,这时才想起找律师出面处理,那么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的难度也大大的增大,家属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很难达到了。
所以说,遇到了刑事案件,要做的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出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