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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一见义勇为者涉嫌故意伤害被提起公诉

作者:wangzhe  日期: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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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XX驾车追小偷,由见义勇为者急转直下变为被告一案,经历半年的波折,近日终于有了新的进展,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温XX驾车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昨日,温XX去法院办理了取保候审。

  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公诉

  昨日上午,媒体接到了温XX的电话。上周,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已经正式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惠城区人民法院也已经受理了此案,法院给他的传票上写着本月16日开庭,不过,后来通知他开庭时间还没有正式确定。

  “快被这件事情折腾死了,”昨天上午,温XX把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他的起诉书提供给媒体。检察院仍旧认为,被告人温XX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不过,并没有提到张某的死亡原因与温XX有关。“这说明司法机关也认定,并不是我导致对方死亡的,他的死亡另有其他原因,”温XX说,死者一方已经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温XX赔偿939749.59元。

  补充侦查结果 死者系肺衰竭死亡

  经过媒体的报道后,张某的最终死亡原因一直是大家比较关注的焦点。在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最终的起诉书中对此也给出了回应。

  起诉书中提到,经过补充侦查最终依法审查查明,被害人张某受伤被送往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为肺部挫伤,腰椎横突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2014年7月8日下午,被害人家属向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提出申请,要求将张某带回老家梅州治疗,并办理出院手续。途中张某病情恶化,被其家属送至五华县城卫生院救治,后转至梅州市人民医院继续进行抢救,2014年7月9日下午15时40分被宣告临床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张某系肺部衰竭死亡。”

  至于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肺部衰竭,起诉书并没有提及,仍然给大众留下了一个悬念。

  被告认为自己并非故意

  “法庭是一个公正的地方,我还是很相信惠城区人民法院的,”昨天上午,温XX去法院办理了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且写了自辩书,法院方将死者家属提交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复印件给了温XX,并且再一次通知他,开庭日期还没有确定,主要原因是“案件比较复杂”。

  起诉书中提到的“当追到惠沙堤二路时,金城花园商铺北侧路段时,被告人温XX加速追尾撞上了钟国新驾驶的摩托车,致使钟某、张某(死者)被撞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昨天上午,温XX对媒体称,“我对检察院的起诉书有几点异议,这一处异议最大,并不是我加速撞上去的,而是对方突然减速,有视频为证,这些对定性我是不是‘故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外,他认为起诉书中,没有提到,自己是在报了案的情况下,警方认定自己是协助警方办案,而不是自行追踪,“当然这都是我自己的观点,最终案子的定性还得在法庭上辩论,到时我会提交所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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