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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124万存款失踪告银行 反被以诈骗罪获刑4年

作者:wangzhe  日期: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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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张X夫妇十余年前在农行存款4笔,共120余万元,然而钱却“失踪”了。2006年,他们状告农行反被刑事立案,丈夫以诈骗罪获刑4年。最高法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注到这一离奇案件,储户出狱4年后终获无罪判决,目前正与农行协商赔偿。

  1月14日,重庆法制在线发布了一篇题为《刚性监督又进了一大步》的重庆市人大2014年监督工作回眸文章,提及上一年度处理了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且经审查确有问题的12件信访申诉案,督促法院启动审判监督机制,使得张X诈骗案等案件得到了纠正。

  那么,这个张X诈骗案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案件,为何能排在纠正案件的首位呢?大概因为张X是全中国第一个坐牢的银行储户。

  张X,1943年出生,四川成都温江人,重庆最老牌的三家上市公司之一—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全国劳模,重庆市第一届、第二届人大代表,退休后创办了一家塑钢管道公司。2001年初,在其公司任副总经理的黄志忠找到张X,称朋友开厂,需资金帮忙,可付给高息。张X考虑到私人借贷后资金的安全性,并未同意。后黄称对方有银行的朋友,可通过存折抵押贷款,存一贷三,只需要张X把钱存到这家银行,就可帮助朋友获得三倍的贷款。

  张X事后获知,是重庆梁平县人陈XX想开一个啤酒瓶厂,但缺乏资金,就找到从事民间融资的雷X(四川绵阳人)。雷X通过另一民间融资人宁凤山认识了黄志忠,并从黄处得知张X手中有资金。

  在高额利息的诱导下,张X同意将多年的工资、奖金和分红收入等存到对方指定的银行,但为安全起见,他要求银行出具还款承诺,保证一年内还本付息;对于资金如何使用,他不予过问。对方同意由银行出具承诺书。

  2001年5月25日,张X携款38万元来到重庆梁平,按约定存入了农行梁平县支行。当天,他得到了对方按30%年息给付的11.4万元利息,以及盖有“中国农业银行梁平县支行营业部业务公章”的银行还款承诺书。

  之后的2001年6月、9月和2002年4月,张又三次以自己或妻子陈登贵的名义到梁平继续存款。四次相加,累计在农行梁平县支行存款近124万元。

  2002年,38万元存款到期后,张X便持存折和承诺书到银行取款,却被银行告知:存款已被他人取走,并以“正在调查”为由拒绝支付。

  原来,向张X引资的陈XX、雷X通过熟人认识了农行梁平县支行会计蓝XX。他们向蓝XX表示,要将引来的资金存入农行,由他负责办理银行卡、存取款相关业务,给他资金总额2%的好处费。蓝表示同意。张X的38万元到账后,蓝XX就以张X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将其存款数次划转或取现,账上最后仅剩了5块钱。

  张X多次找银行取款无果,而引资一方的雷X等也表示无力支付。2005年6月,张X一纸诉状将农行梁平县支行告上法庭,要求还本付息。

  在诉讼过程中,银行方面明确告知其存款被职工蓝XX划转或取走,银行对此并不知情;且张X手中的承诺书上的印章是伪造的,银行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向储户出具这样的承诺书。

  张X坚持认为:“钱是存在银行的,无论如何银行应该赔偿。”在法庭主持下,张X与农行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张在收回38万存款本金后,放弃利息并撤诉。

  农行通过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向蓝XX、陈XX、雷X等人追回了38万元,付给了张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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