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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理工大四男生厕所内猥亵杀害女生被判死缓

作者:wangzhe  日期: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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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理工学院一大四男生猥亵女同学,遭到对方反抗后将其杀害一案备受关注。昨日下午,东莞中院向敖某和被害女生家属送达判决书,被告人敖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父母人民币50余万元。
  被告表示不上诉
  去年11月21日上午发生的东莞理工学院教学楼女厕命案轰动一时,大四学生敖某当天尾随大二女学小米(化名)生进入C区4楼的女厕,其间持刀对小米蒙眼实施猥亵,但由于过程中小米剧烈反抗,被告人敖某担心行径暴露最终将其杀害于现场。
  据敖某辩解,上大学以后,自己成绩一向优秀,曾经也追过几次女生,但都以失败告终。为此,才想到用猥亵女同学的方式满足自己的生理和心理需求。
  杀人后的第二天,敖某上QQ,跟在韩国读书的表哥说了自己杀人的事,还向同学打听学校的情况。听说此事影响很大后,敖某觉得逃亡没意思,把手头的钱分给了路边的小贩,然后到广州的派出所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敖某无视国法,以暴力手段强制猥亵妇女,还在强制猥亵妇女的过程中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应予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敖某有自首情节,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可对被告人敖某判处死刑,不必立即执行。
  最终,东莞中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敖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梁某父母人民币508799.5元。被告人敖某收到判决书后,表示不上诉。
  家属已着手准备抗诉
  对于死缓的判决结果,小米的父母表示不服,要求判处敖某死刑立即执行。昨日下午,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告诉小米的父亲梁某如果不服判决结果,就向检察院提交一份抗诉书。刚收到判决书,梁某已着手准备抗诉书。
  昨日下午,梁某的电话一直响个不停,都是各地的记者打过来的,梁某耐心地回答着每一个问题。在电话中,梁某重复最多的话是:“女儿死得太惨了,一定要判凶手死刑!”放下电话后,疲惫的梁某就靠在椅子上休息一下。
  小米的伯伯梁先生说,侄女小米死后的这半年时间里,家里没有过一点笑声。出事后,孩子的母亲就彻底垮了,才上高一的小儿子也不再上学,整天在家陪着母亲。母亲楚某没有工作,每天待在家里,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思念女儿。更加让家人担心的是,楚某太想念女儿的时候,就会趁夜里家人都睡下了,她一个人悄悄地开车去女儿的坟上大哭。
  焦点
  死缓判决是否轻了?
  面对判处结果,小米父母表示难以接受,认为判处结果不公。两个月前,梁父便在新浪微博上发帖,介绍了整个案情经过,还称熬某是因为“嫌弃小姐脏”,才会决定猥亵女同学,并控诉检方为何是以强制猥亵罪而不是强奸未遂罪来起诉。对于梁父在微博中提及的“案情细节”,尚未得到证实。
  针对此案的判决结果,某地方法院一名法律工作人员介绍,从法理上来讲,该案判决结果并未有问题。熬某本来是被判处死刑,因有自首情节才考虑死缓。但这一情节也要看被告人主动认罪程度,作案动机等方面考虑,比如他是情急之下杀了人,还是早有预谋等。但如家长不服判决结果,可要求检方抗诉。如检方能够找到新证据证明之前量刑轻了,可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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