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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移动原董事长徐龙判无期 妻子判4年——涉嫌受贿罪  

作者:tanhongxia  日期: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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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广州中院昨日宣判广东移动原董事长徐龙妻子王某因犯受贿罪被判4年,这一判决结果超出了王健英的预期。“组织说如果我这样写就放我回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不放我回家,还要判我刑”。在听到一审判决结果后,大专文化程度的王健英情绪激动,她当庭表示要上诉。徐龙于今年2月26日则判无期徒刑。

  
  王健英和徐龙都是浙江绍兴人。2005年之前,王健英在浙江电信工作,后随徐龙来粤。据检方指控,王健英被控受贿主要涉及两单购房事宜。指控称,2007年5月,徐龙在担任广东移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时任广东移动公司市场部总经理的李欣泽为了得到徐龙的关照和提拔,介绍徐龙及王健英向广州市钜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永辉购买其位于中山市三角镇某楼盘的三个商铺,买入价相当于市场价的四折。

  徐龙及其妻子王健英支付了购房款项,但一年内李欣泽便安排他人以市价购买了上述三个商铺,以此帮助徐龙及其妻子王健英套现获利人民币331.696万元。李欣泽也从广东移动公司市场部经理调任广东移动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2012年,审计署进驻广东移动进行审计,徐龙及其妻子王健英担心案发,于当年将上述差价款补还给了丁永辉。

  此外,指控还称,深圳嘉讯软件有限公司股东苏瑞为取得徐龙对其公司的支持,分别于2005年11月、2006年7月,贿送给徐龙及王健英杭州市“栖溪名园”的房产及车库款共计人民币77.012万元。同样也是在2012年审计署进驻广东移动审计期间,徐龙及其妻子王健英担心案发,将58.48万元退还给苏瑞。

2015年10月13日,徐龙案一审开庭。检方指控徐龙受贿事实共计五宗,合计受贿人民币1288万元和港币200万元。其中有两宗是与王健英共同受贿,共计涉嫌受贿金额约为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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