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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美女逃犯劳荣枝落网了!

作者:admwoogu  日期: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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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前段时间,电影《南方车站的聚会》上映。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盗窃团伙的头目误杀一名警察,面对诬陷及警方的通缉开始他的逃亡之路,男主角在逃亡之路上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有很多打戏,杀人戏,情节跌宕起伏。这部电影中的各种刺激的情节让我不禁联想到上个世纪发生过的一系列凶杀案。比如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南大碎尸案、美女杀人犯劳某枝联合男友法子英连杀七人等案件,都是杀人悬案。这些案件中的凶手作案手法很凶残,丝毫不逊色于《南方车站的聚会》中的情节。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的凶手早已经被抓捕正法。而劳某枝案件,据最新报道,连杀七人的美女逃犯劳荣枝在一家商场的手表专柜被抓捕。这个美女逃犯,足足潜逃了二十年,在这二十年里,她隐姓埋名,没有让任何人发现她的身份。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通过大数据分析,成功捕获她的信息并将她抓捕归案。下面,就一起看看这个跨世纪的凶杀案。

劳某枝的前半生


劳某枝与法某英相识在一场宴席上,那时法某英已经有家室,但劳某枝仍然接受其追求。随后,法某英跟妻子离婚,与劳某枝正式生活在一起。为了法某英,劳某枝放弃了她原本的工作,当起了坐台小姐。双方生活在一起一个月花销是一两万,每个月一两万的花销放在今天都是一笔不小的花销,何况当时。所以劳某枝挣的钱已经不能满足双方所需,这时,两人恶念油然而生,他们想到通过劳某枝色诱嫖客到出租屋,从而勒索钱财,也就是“仙人跳”。


从有了犯罪的念头开始,他们犯下累累罪行,这些罪行主要包括直接抢劫受害人钱财、绑架嫖客勒索嫖客家人、砍下无辜的木匠的头、肢解受害人、勒死受害者。俩人犯下这些罪行后,1999年12月28日,法某英被执行死刑。劳某枝则开始了她二十年的逃亡之路。这20年里,她主要是混迹于酒吧,通过推销酒水赚取提成。2019年11月28日,警方通过大数据研判发现了在厦门的某商场有形似劳某枝的女子出现,警方随后行动,将劳某枝抓捕归案。这场持续了二十年的抓捕行动,划上了句号。


看完劳某枝案件的经过,尤其是作案手法,笔者觉得十分残忍、惊悚。笔者出于好奇为什么有文化知识的劳某枝会被一个江湖浪子法某英吸引,走上犯罪的道路。于是搜索了法某英的照片,照片中的法某英并不英俊。笔者分析了一下法某英的经历,法某英学历不高,仅念了三年的小学便辍学,法某英15岁的时候就因为抢劫而劳改三年,劳改结束后他刚好成年,但很快又因为抢劫、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随后改判8年。认识法某英的称呼法某英为“法老七”。笔者猜想,可能正是法某英身上的江湖气吸引了劳某枝,让劳某枝对法某英产生了崇拜,然后导致价值观变得扭曲,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劳某枝与法某英共同实施了一系列犯罪,在第一次实施绑架并杀害了熊家一家三口后,两人更是成为了“逃命鸳鸯”,继续实施其他犯罪。笔者分析俩人犯下的罪行,发现他们主要涉嫌的罪名有以下几项:


劳某枝可能触犯的罪名?
劳某枝与法某英作案多起,仔细研究他们做过的每一个案件,可以发现案件用的都是很类似的套路,无非是劳某枝利用色相把受害者骗到出租屋,然后恐吓受害者,让受害者通知家里人交赎金。如果交赎金,那么就是法子英先收钱然后灭口。如果不交赎金,那么就直接撕票。无论如何,这些受害者都没能逃过一死。


1、故意杀人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也就是说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在我国,生命权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所以,不管被害人是否有真正被杀,不管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还是中止,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本案中,劳某枝虽然没有亲自动手杀害被害人,但她利用色相勾引嫖客,让法某英顺理成章地抢劫、勒索等等;两个人作案之前的共同预谋,作案过程中的互相配合,作案结束后共同潜逃。每一个环节都是双方共同实施。因此劳某枝与法某英构成共同故意杀人。而最后一名受害者殷建华,是被劳某枝亲手勒死,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


2、非法拘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劳某枝与法某英在作案过程中,都是把受害者骗到家中然后用绳索或者笼子关起来,限制了受害者的人身自由,因此构成非法拘禁罪。


3、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担忧,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劳某枝案件中,他们将殷建华骗至家中,并关在笼子里达到控制的效果,再让殷建华写小纸条达到威胁他家人的目的,家人出于担忧给付钱财,从而让法某英得逞,因此劳某枝与法某英也构成绑架罪。

遇到本案中的情况,怎么办?
如果不幸遇到非法拘禁、抢劫、敲诈勒索等情况,大多数人的反应肯定都是十分慌张害怕,但此时慌张害怕对于保护自己没有任何好处。无论如何,笔者还是要提一句,保持冷静,才不至于丧失思考的能力。在面对危机时及时找到合适的机会,搭救自己。如遇到家人被绑架,应当想办法避开凶犯,及时寻求警方的帮助,笔者仔细研究了法某英与劳某枝做过的多起案件中,唯一存活下来的,是殷建华他老婆,她懂得跟法某英周旋,利用家中没钱,需要外出取钱的借口逃出家里,及时跟警方取得联系,最终才让杀人狂魔法某英落网。


所以,学会跟歹徒周旋,遇到危险时,寻找契机联系到警方或者家人,搭救自己。如果路遇抢劫,劫匪要的是钱,一般会十分慌张地抢,这个时候可以把手机、钱包、贵重物品等丢到一定距离,转移劫匪注意力,然后迅速逃跑。在遇到其他紧急情况时,最重要的还是要冷静思考,随机应变。

网络上一直在用“毒如蛇蝎、心肠歹毒、蛇竭美人”等等字眼来形容劳某枝。细想一下,劳某枝在二十岁左右时,是社会整体受教育水平是比较低下的年代。那个时候的劳某枝能够考上中专学校,当上教师,自身能力应该值得肯定。分析一下她的人生经历可知,原本她拥有受人尊敬、体面的工作,自身长相也十分漂亮,可以找一个不错的另一半组建一个家庭,然后平安顺遂地过完这一生。但她却被法某英所谓的“英雄气概”所折服,即使法某英有妻室也仍然跟法某英在一起,价值观逐渐变得扭曲。而后跟随法某英后走上犯罪的道路,心理也逐渐变得变态,并且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最终酿成大错。


劳某枝案件是跨世纪杀人案,带来的社会影响是十分恶劣的,在这起案件中,笔者认为劳某枝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将所学的文化知识内化于心,才容易被法某英的极端思想影响,从而扭曲了自身的价值观。接受法某英的追求以及犯罪论的洗脑,失去辨别是非曲直的能力,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而双方在犯罪之后,也无自首的情况。


所幸,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们总是要为自己做过的事情承担一定的责任,接下来,劳荣枝也会依法接受审判。逝去的生命已经逝去了,我们能做的,也仅仅是让凶犯伏法, 这也是立法者制定法律应有之义。作为法律人,我坚信,法律可以制裁实施犯罪的人;也坚信,法律可以维护公平正义。



虽然不知道劳某枝内心是否悔恨,但她曾跟她的朋友提起过她夜不能寐,这辈子也不会拥有家庭和孩子,我想,她对自己做过的事情仍然是有着清晰的认知。那么,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劳某枝被捕后,也就意味着劳荣枝与法子英这个跨世纪惨案,即将划上句号。这个案件也告诫我们,在面对诱惑时,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明辨是非,凡事三思而后行,避免误入歧途。在明确不了自己做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时,可以在实施行为之前就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清楚后再作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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